省紀委(監察廳)派駐(出)機構2015年公開遴選公務員面試公告
根據《安徽省省直機關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關于印發<安徽省省直機關2015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組通字〔2015〕41號)等有關規定,現將省紀委(監察廳)派駐(出)機構2015年公開遴選公務員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人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最后一名如有多人筆試成績相同的,并列參加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時間。2015年11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資格復審地點。省紀委組織部(地址:合肥市長江中路39號省委北樓二樓,電話:0551―62607169)。
(四)資格復審要求。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報名表(簽章)、學歷學位證書以及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具體如下:
30001職位:1、有效身份證件;2、報名表(簽章);3、與職位專業要求相符的學歷學位證書;4、中共黨員證明;5、選調生身份證明文件;6、3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證明(截至2015年9月),須提供公務員(參公)錄用審批表或錄用文件;7、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等次證明。
30002、30003、30004職位:1、有效身份證件;2、報名表(簽章);3、與職位專業要求相符的學歷學位證書;4、中共黨員證明;5、公務員(參公)登記表;6、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3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證明(截至2015年9月),須提供公務員(參公)錄用審批表或錄用文件;7、2年以上紀檢監察、公檢法等部門工作經歷證明(截至2015年9月);8、從下級機關轉任到本級機關2年以上工作證明,須提供調動文件;9、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等次證明。
省紀委組織部按照職位設置條件,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認真核驗。凡與報考條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或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進入面試環節資格,出現入圍人選缺額的,在規定時間內等額遞補。
二、面試
1、面試時間:2015年11月中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地點:省黨風廉政教育基地(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玉龍路與珠江路交叉口)
參加面試的考生須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于面試當天上午7:30之前到省黨風廉政教育基地報到,經核驗身份后抽簽確定面試順序。
未按時報到參加面試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3、面試形式與內容: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專業素質、業務水平和其他綜合能力,面試成績為100分,現場打分、公布成績。
三、體檢、考察人選確定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6:4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根據遴選職位名額和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差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工作由省紀委組織部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四、公示、試用和轉任
省紀委組織部綜合考慮應試者的考試成績、體檢、考察情況和工作需要等因素,提出建議人選,報省紀委常委會審定。省紀委常委會審定的初步人選確定后,報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在安徽省先鋒網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確定為擬遴選人員。遴選人員實行三個月試用期,試用期間,遴選人員在原單位的一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程序辦理轉任等手續;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五、組織領導和紀律監督
本次遴選公務員面試工作在省紀委常委會的領導下和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的指導監督下進行,嚴格執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保密、回避等有關規定,省紀委組織部具體負責組織實施,辦公廳等相關廳室給予配合,機關黨委負責實施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監督電話:0551―62607187
咨詢電話:0551―62607169
附件:1、省紀委(監察廳)派駐(出)機構2015年公開遴選公務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doc
2、省黨風廉政教育基地行車路線
中共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安徽省監察廳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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