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開展廣場舞 讓公共生活與私人生活翕然和諧
廣場舞原本是在公共空間進行的一種公共活動,按理說與私人生活應是井水不犯河水。但是由于廣場的非封閉性,高分貝的噪聲在為舞者伴奏的同時也不可避免地影響到了附近居民。公共生活一旦越界,就可能逐漸演變為一種“社會公害”,頗為人所詬病。
在現實中,公共生活與私人生活對空間的爭奪還有很多。比如情侶在地鐵上旁若無人地過分親昵,就是不恰當的私人生活影響到了公共空間的其他乘客,只會招致反感。
這就帶來一個問題:公共生活是否應當有邊界?如何通過有效的社會治理讓公共生活與私人生活翕然和諧?近日,文化部、體育總局、民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印發了《關于引導廣場舞活動健康開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也許我們可以從中得到一些啟示。
一是做好頂層設計,加強組織領導。當前,我國社會治理在很大程度上仍然由政府包攬,基層自治還不夠成熟。以廣場舞為例,一些地方出現過自發治理,比如舞者不用音箱,改為佩戴耳機上陣,既能自娛自樂又不干擾他人。然而遺憾的是,這樣的創新舉措并沒有形成廣泛的示范效應,公與私“短兵相接”的刺耳之音依然不絕于耳。這充分說明,協調好公共生活與私人生活的關系,就必須發揮好政府“有形的手”的重要作用,特別是要通過政府自上而下的推動,確保制度規定落實到位。這次四部門共同發文,并要求各省(區、市)的對口廳(局)切實強化組織領導,抓好貫徹落實,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具體工作方案,這就使得健康開展廣場舞活動有了根本的制度保障和明確的抓手。
二是明確責任部門,推進協同治理。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強調,要改進社會治理方式,治理主體要從政府包攬向政府主導、社會共同治理轉變?!锻ㄖ冯m然由文化、體育、民政、住建等四部門制定,但要做好這項工作,僅僅依靠這四個部門還是遠遠不夠的。一方面,規范廣場舞需要黨政部門聯動、齊抓共管。如根據《通知》第6條,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國家聲環境質量標準》等法律法規,提高基層群眾的法治意識和社會公德意識,就需要宣傳部門和環保部門的協同配合。另一方面,協同治理需要整合社會治理資源。要在充分發揮黨委領導核心作用和政府主導作用的同時,鼓勵和支持社會組織、社區居委會和業主委員等各方面參與,推動基層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
三是直面現實問題,解決瓶頸短板。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只有立足于時代去解決特定的時代問題,才能推動這個時代的社會進步?!币獜母旧辖鉀Q廣場舞擾民的問題,就要首先搞清楚癥結所在,從場地和經費兩個方面下功夫。首先是場地。廣場舞之所以噪聲擾民,根本原因在于缺少專門的場地。解決這個問題,一靠增量建設,在舊城區改造和新城區建設時,按人口規模或服務半徑以及有關要求做好配套;二靠存量開發,發掘利用城鄉商業廣場、企業和社區場地、邊角空地等社會場地資源,加大公共文化體育場館免費開放力度,提高場館利用率。其次是經費。廣場舞活動設施建設、設備配備、隊伍培訓、作品創作、普及推廣、展示交流……樣樣都需要不菲的資金?!锻ㄖ诽岢觯e極拓展資金來源渠道,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對廣場舞活動給予資金及設備支持,這不失為一條可行的路徑。
德國哲學家叔本華曾經講過一個“豪豬的故事”:在寒冷的冬天,一群豪豬擠在一起取暖,但很快就被彼此的硬刺扎痛了,于是不得不分開。但為了取暖,它們的身體又再度靠近,于是又再次被扎痛。幾經反復,它們發現最好還是保持適當的距離為好。在經濟轉軌、社會轉型的當下,公共生活與私人生活的嵌接更加緊密。如何像豪豬取暖一樣,把握好兩者之間的距離,做到互不干擾,甚至于“距離產生美”,確實是一個值得研究的課題。不妨從跳好廣場舞開始,加強治理、逐步探索,讓公共生活與私人生活健康快樂、翕然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