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干部學習培訓檔案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實現干部學習培訓檔案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全面、準確、客觀地反映干部學習培訓、實踐鍛煉和學習成果運用情況,根據《干部檔案工作條例》、《安徽省干部教育培訓學分制考核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干部學習培訓檔案是干部職工在參加學習培訓過程中取得的學分證明材料,是干部教育培訓學分制考核、年度考核和選拔任用工作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 為提高管理效率,降低成本,增強可操作性,干部學習培訓檔案管理工作以電子檔案管理為主,紙質檔案管理為輔的方式進行。凡有條件的單位均應建立電子檔案,實行信息化管理。
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省實行公務員法管理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全體干部。
國有企事業單位可參照執行。
第二章 管理體制
第五條 干部學習培訓檔案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在省委統一領導下,由省委組織部主管,省委和省政府有關部門分工負責,各級黨委(黨組)分級管理。
第六條 省委組織部履行對全省干部教育培訓檔案管理的宏觀指導、協調服務、督促檢查、制度規范等職能,負責省委管理干部的學習培訓檔案管理等工作。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負責指導全省行政單位干部學習培訓檔案管理與監督檢查工作。
省直機關工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指導省直機關干部學習培訓檔案管理與監督檢查工作。
省委教育工委、省國資委黨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相關的干部學習培訓檔案管理,指導本系統干部學習培訓檔案管理與監督檢查工作。
干部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學分制考核管理辦法和干部管理權限,負責本單位干部學習培訓檔案學分證明材料審核、學分審核登記、評定等管理工作,并協助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做好其它干部學習培訓檔案的申報、審核與管理工作。
第七條 市、縣(市、區)委組織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負責相關干部的學習培訓檔案管理,并會同同級黨委、政府相關部門,指導、督查本地區干部學習培訓檔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 歸檔與審核
第八條 干部學習培訓檔案歸檔范圍主要包括年度干部教育培訓學分考核登記申報表、干部培訓周期學分考核登記表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第九條 年度干部教育培訓學分考核登記申報表,由干部本人根據年度培訓學習情況,如實向本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填寫申報,并提供必要證明材料,相關證明材料由干部本人保存備查。干部培訓周期學分考核登記表由干部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按照考核周期和年度評定學分填寫。
第十條 干部學習培訓檔案實行干部個人申報、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核的管理制度。干部根據個人年度學習培訓情況于當年12月底前向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提供相關學習培訓證明材料,填寫《年度干部教育培訓學分考核登記申報表》,經干部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核、黨委(黨組)研究確定學分等次后,按干部管理權限報干部教育培訓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 各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干部學習培訓檔案材料的審核、審定、申報與歸檔工作。干部學分年度考核工作在每年1月底之前結束。
第十二條 干部學習培訓紙質檔案按一人一檔分年度建立;檔案用紙統一使用16K或A4規格;歸檔材料依據周期學分考核登記表、年度學分考核登記申報表、獎勵與處分學分認定等相關證明材料順序排列。
第四章 保管、移交與查閱使用
第十三條 干部學習培訓檔案保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各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負責統一保管,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同時協助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做好其他干部學習培訓學分審核、申報與材料歸檔工作。
干部學習培訓檔案保管期限暫定為10年。
第十四條 查閱干部學習培訓檔案,必須按照規定辦理審批手續,提出查閱對象、查閱的內容及要求,須經單位分管負責人同意批準后,方可查閱。查閱檔案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閱檔制度,嚴禁涂改、圈劃、抽取、撤換檔案材料。查閱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檔案內容。
學習培訓檔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況應經單位分管領導批準,并嚴格履行登記手續,限期歸還,不得擅自轉借他人。
借用、查閱檔案的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拍攝復制檔案內容。因工作需要從檔案中取證的必須經批準后才能復制(拍攝)。
第十五條 年度干部教育培訓學分考核登記申報表(一式兩份),其中一份存入干部個人檔案。
第十六條 干部調動時,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應按規定程序將干部學習培訓檔案及時移交新單位檔案管理部門。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各地各單位可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省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年度干部教育培訓學分考核登記申報表
填表時間: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 | 單位及職務/職稱 | |||||||||||||
類別 | 項目 | 學習培訓完成情況 | 申報學分 | 審核學分 | 審定學分 | 合計 | ||||||||||
基 礎 類 學 分 | 脫產培訓 | 天 | ||||||||||||||
理論中心組學習 | 次 | |||||||||||||||
集體學習 | 集體學習 次,專題報告 次,輔導講座 次 | |||||||||||||||
在線學習 | 學時 | |||||||||||||||
獎 勵 類 學 分 | 在職自學 | 讀書筆記 字,調研報告 篇( 人署名) | ||||||||||||||
學歷學位 進修情況 | 畢業院校: 頒發證書時間: | |||||||||||||||
專業資格證書考試情況 | 年 月 通過 級統一組織的 專業資格考試 | |||||||||||||||
實踐鍛煉 情況 | 年 月至 年 月掛職鍛煉(支援艱苦地區工作) | |||||||||||||||
學習成果 運用情況 | 學術專著 | 獨著 本 | 合著 本 | |||||||||||||
發表論文 | 國家級報刊 篇,省級 篇,市級 篇 | |||||||||||||||
為干部教育培訓授課情況 | 次 | |||||||||||||||
處 罰 類 學 分 | 參加脫產培訓情況 | 是否無故未參加組織調學 | 請假 天 曠課 天 | |||||||||||||
未完成在線學習規定學分情況 | ||||||||||||||||
違反培訓紀律情況 | ||||||||||||||||
總學分 | ||||||||||||||||
組織人事部門審核意見 年 月 日 | 黨委(黨組)評定等次 年 月 日 | 干部教育培訓主管部門意見 年 月 日 | ||||||||||||||
說明:學分欄填寫以《安徽省干部教育培訓學分制考核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為依據。申報學分由干部本人填寫;審核學分由干部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填寫。
安徽省干部培訓周期學分考核登記表
(20 年至20 年)
年 度 | 年度完成學分 | 年度評定等次 | 周期完成學分 |
20 年 | |||
20 年 | |||
20 年 | |||
20 年 | |||
20 年 | |||
組織人事部門 擬定等次 | (蓋章) 年 月 日 | ||
黨委(黨組)評定等次 | (蓋章) 年 月 日 |
姓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