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并軌問題一直以來都是社會關注的焦點,在公務員領域,相關的改革已經鋪開。比照公務員待遇的事業單位改革進展得怎么樣?這涉及到3100萬人的利益。
實際上,從2011年開始的新一輪事業單位改革已經進入下半場。上半場的分類改革期限已經臨近,人事、工資、養老保險等制度改革方案也出臺完畢。但改革的效果各方評價意見不一。對于下半場的改革,內容主要包括一些企業的轉制、編外人員的安置以及高校醫院等單位的改革等等,目前挑戰很大,但有些東西也比較明確。
上半場改革
四年改革 事業單位人員并未縮減
目前我國在編的3100多萬事業單位人員中,大約有800萬是醫院工作人員,高校職員的占比也較大。
新一輪的事業單位改革2011年啟動,當年3月國務院頒布《關于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其中規定,2015年要完成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到2020年,要建立起功能明確、治理完善、運行高效、監管有力的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如今上半場的期限已經臨近,改革成果怎么樣?其實,有些問題并不太樂觀。比如,分類改革前,全國有126萬個事業單位,3100多萬在職人員;改革之后,全國現有事業單位111萬個,事業編制3153萬人。這也就是說,事業單位數量是減少了,但人員數量卻并沒有縮減。
為什么會這樣?專家解釋稱,本輪事業單位改革中,被撤銷、整合的絕大部分都是自收自支性質的事業單位,或者以前未按機構編制管理規定擅自違規設立的,因此分類改革基本不會影響到事業編制人員的數量。反過來說,單位少了而人員未少,說明每個單位平均的人員在增加。這本身說明,改革的難度不小。
養老金并軌之后財政負擔大幅加重
另外,按照公務員的改革模式,在養老保險繳費方面,實施并軌改革后,要求事業單位人員所在單位繳納20%的基本養老金和8%的職業年金,個人繳納8%的基本養老金和4%的職業年金。但為了不降低待遇,在繳費的同時需要漲薪。據了解,工資改革方面,事業單位人員漲工資方案已經隨2015年1月印發的公務員漲工資方案同步印發。與公務員漲薪規定基本一致,對事業單位人員也在基本工資上做了調高;事業單位人員與公務員的加薪幅度,最高都超過一倍。
但事實是,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資、養老保險兩項制度改革之后,中央和地方財政的負擔明顯加大。在人員沒有減少的情況下,這些工資是否能漲到位恐怕不好說。
下半場改革
未來五年還有三大主要問題
帶著這兩大問題,事業單位改革進入下半場。到底該怎么改?方向其實是明確的,就是在分完類別之后,該轉企的要轉為企業,該劃分為公益的要劃分為公益單位。相關人員也要進行分流安置,改革真正進入深水區。據專家介紹,未來的改革主要有三大問題,真正涉及3100萬人甚至更多人的利益。
首先是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的“轉企改制”問題。可以明確的,這部分單位在轉制之后將注銷事業單位法人,核銷事業編制。職工的事業編制也將不保,在社保問題將會建立或接續社保關系。
轉企單位將會核銷事業編制
為了實現過渡,一般會給與五年的過渡時間。在5年的過渡期內,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的“轉企”單位,還給予保留原有稅收等優惠政策,原有正常事業費還會繼續撥付。
對于這部分事業單位的職工,在“轉企改制”過程中,涉及利益變動的主要是轉制前參加工作、轉制后退休的人員,也即新一輪改革中所說的“中人”,對于這部分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計發和調整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能確保離退休人員待遇水平平穩銜接。
編外人員與編內人員待遇差距將縮小
除了轉制之外,對原來事業單位的一些編外人員如何安排也是一個問題。對這部分人,預計在此次相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社保改革中,人社部、中編辦等方面預計將逐步縮小編外人員與編內人員的待遇差別,解決編外人員面臨的多種問題。
學校、醫院將面臨養老金籌資壓力
對于在學校和醫院工作的人員來說,這些單位怎么改?實際上,醫院、高校等等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繳費如何籌資、績效如何考核,也是新一輪事業單位改革暴露出的矛盾。目前為止,相關部門還沒有制定出較為合適的政策措施。
養老保險繳費的籌資無疑會帶來資金壓力。由于一些公立醫院、高校等為職員繳納的基本養老金和職業年金并不是來自財政,而是由單位“自籌”,加之近年來,政府切斷了公立醫院“以藥補醫”,對醫療衛生投資比例也大幅降低,因此實施養老保險并軌后,會給這部分公立醫院、高校帶來較大的資金壓力。醫院和學校屬于公益類事業單位,醫療和教育領域的矛盾也非常突出,如何轉軌面臨巨大挑戰。